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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 鏡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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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請問,你是623寢室的湛葉同學嗎?”

王校長的問話,讓我知道,可能接下來他說的,並不會是什麽好事。

我用手扶了一下脖子,很痛苦的表情,然後,哆哆嗦嗦地點點頭。

“你嗓子怎麽了?”王校長走進我的床前,彎著腰,看著我。

“王校長,湛葉感冒發燒的嗓子啞了!”這回,是宿管的王阿姨兩步就邁到丁曉嬌的前面,又搶在丁曉嬌的前面說的。

“那我現在跟你說個事情,你別害怕!”

怎麽了?王校長,你就快一點說吧?

“你們寢室只有你一個人嗎?”

到底怎麽了?王校長你就快一點說吧,別賣關子了,我都要急死了,在這麽弄,我的心臟都快受不了了。

王校長此時此刻,就跟那些懸疑一樣,吊人胃口,讓人陷入驚悚恐怖的氛圍中。

“你們寢室其他的同學呢?”

難道王校長是怕我一個人在寢室,挺不住這個打擊嗎?

我使勁兒地搖搖頭,想讓王校長看見,我現在很想知道答案的決心,我一定不能倒下的決心。

這時,宿管王阿姨把王校長拉到一旁,一邊看著我,一邊小聲嘟囔著什麽。

王校長居然點點頭,難道她聽宿管王阿姨的話了?這可不像是我知道的那個有獨立主見的王校長作風了,但是,圓滑倒是沒變。

“既然她們都不在,我就改天再說吧!”

她們?關人家什麽事兒?

“王校長,我覺得應該告訴湛葉,她有知情權,你如果不告訴她,我敢保證她今天晚上一定會睡不好覺,甚至做噩夢的,你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嗎?”

王校長看了看丁曉嬌,又看了看我,嘴鼓起來動了一下,想要說話的樣子,可是,又硬生生的給憋了回去。

“湛葉同學,我還有些事情,那我就先回去了,你好好照顧自己!”

接著,王校長在我們寢室門口,跟白純白助理說了一句什麽話,沒太聽清,像是貼著耳朵小聲說的悄悄話。

然後,再次走進屋子裏,跟我擺了一個手,示意他要走了,並且,在臨走時,還囑咐丁曉嬌一定要照顧好我。

宿管王阿姨也跟著王校長和白純白助理,屁顛屁顛的,一起下樓走了。

丁曉嬌看他們走了,馬上,就關上了我們的寢室門,看樣子,她是想要告訴我,一件驚天大秘密。

“湛葉!我跟你說個事,你會害怕嗎?”

我搖搖頭,一副很急切的樣子,讓她了解,我是真的真的,想知道。

“湛葉,我跟你說吧!我右邊耳朵上,多長出了一個小耳朵,這個學名叫附耳,本身是不會影響聽力的,但是,我同時伴有內耳畸形,就影響聽力了。而且,內耳畸形,就只有要手術這一條路,也就是說,人工耳蝸,還不能太早做,因為太早了,發育會不對稱。況且,以前的醫學技術又沒有現在這麽發達。所以,我就被耽誤了,我的右邊耳朵,是聽不到任何東西的!”

丁曉嬌說的這些,其實我猜到了,也已經用我自己的方法去印證過了,但是,我真正想知道的是,剛才王校長跟她和宿管王阿姨說的究竟是什麽。

我伸出右手,輕輕的搖了搖,丁曉嬌的胳膊,想要讓她告訴我,剛才王校長對她說的話。

緊接著,我再一次拿出,還沒來得及交給王校長的那個小本子。

翻到了,倒數第三頁,現在成為了滿頁紙,上面都是我用來告狀莫昌江幹的那些壞事。

我扶著這頁,就是被黑色簽字筆,寫的密密麻麻的紙,在右上角寫“請你告訴我,剛才王校長究竟想要告訴我什麽?而他為什麽又沒有說?”

丁曉嬌對著我,笑嘻嘻的說,“王校長剛才的聲音太小了,而且,是對著我的右耳說的,在加上,白純白助理,一直都在走廊裏打電話,這也在不同程度上,幹擾到了我的聽力。

所以,她根本就沒有聽見王校長剛才說的話,可以這麽理解嗎?。

我又返回到,倒數第二頁的紙,因為這裏還有一點地方,而倒數第三頁已經完全沒有位置可以寫了。

這裏,我寫下了三個字“不可能!”

因為剛才我明明聽說,丁曉嬌在跟校長說,要王校長告訴我事情的真相,怎麽現在就不承認了呢?

我拽了拽她的衣角,她尷尬的看著我,卻並沒有告訴我任何事。

我拿出了我的殺手鐧,就是那雙,紅色蝴蝶結系帶的高跟鞋。

想要借給她,而且,不著急還。

這雙鞋明明是她特別喜歡的,但是,她都能放棄,看她對這雙鞋子很愛不釋手,又很無奈的樣子,我相信,丁曉嬌,她是真的什麽都沒聽到。

好吧,原諒她了,她又不是故意的。

正好我衣服也穿好了,那就拜托她跟我一起去那個三無飯店了。

我在小本子上想寫一個完整的地址,但確切的說,我連大概的地址都不知道,因為我就是一個路癡,根本就不認識路。

咋整?

對了,我哥送我的這款智能手機裏面,好像有最新版的定位功能。

如果我把它開啟,那麽我哥那邊,也同樣開啟了定位功能,我應該就可以找到他。

但是,我也是第一次使用這種高科技定位的玩意,真心不會用。

我和丁曉嬌現在的溝通有點順暢了。

因為她耳朵不好,我嗓子不好,所以,現在我們倆拿我那個小本子,進行書信溝通的挺好,看來我要重新再買一個小本子了,因為這個已經被我們記的,密密麻麻的,像是小螞蟻一樣了,密集恐懼癥都看不了這個。

丁曉嬌幫我研究了一會兒,她先查了一下給別人定位犯不犯法之類的相關法條,她告訴我。

根據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第二百五十四條的規定,公安機關在立案後,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,可以對下列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采取技術偵查措施

1、危害國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、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、重大毒品犯罪案件。

2、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強奸、搶劫、綁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。

3、集團性、系列性、跨區域性重大犯罪案件。

4、利用電信、計算機網絡、寄遞渠道等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,以及針對計算機網絡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。

5、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,依法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。

公安機關依法采取技術偵查措施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,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。

依據《民法通則》的規定,私自對他人手機進行衛星定位跟蹤,侵害他人通信自由,屬於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。也就是說,定位信息就是屬於我哥的個人隱私。並且還有可能屬於擅自使用間諜工具的犯罪行為。

雖然是這樣,但是丁曉嬌怕我擔心,說完之後,還是幫我弄了一下,說要我哥那邊也開著定位,之後在怎麽怎麽的,如果待機又怎麽怎麽的,反正,總而言之,她說她也不會弄。

天吶?間諜工具?不會吧?我是要去解救我哥用的。但仔細想想,我也確實不是警察!要解決也要是人家去解決才行啊!

丁曉嬌告訴我,“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,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,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。那麽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,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。”

其實,我也想找警察叔叔解決啊,但是,丁曉嬌說,立案是很不容易的,因為刑事立案是非常覆雜的事情,立了就不能撤,而且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。所以,如果不能足夠的涉案理由,一般公安機關缺乏立案的依據,也就是說是不會立案的,報案後只會給予公民必要的協助。

事實上,我感覺我哥,還不是被當做人質的感覺,他又沒跟我要錢什麽的,而且,還有女人的哭聲,我懷疑是不是色誘啊?好像是他自己願意的,還是先別報警了,到時候,我如果再報假警了,給我拘留,那可咋辦?我學都上不了了。

我還是先去我哥說的那個,三無飯店看看吧,如果他不在那裏的話,到時候我再報警,應該,也來得及吧。

“湛葉!我陪你一起過去!”

當然了,我都不敢想象,沒有丁曉嬌的話,我該怎麽辦,越來越覺得學習法律的人,真的很有魅力,現在,再看著丁曉嬌的臉龐,好像真的像是她自己說的,她是她們班四大班花的感覺。

原來一個女孩的美麗,不是體現在外表上的,而是內心。

當然了,很少有像我一樣外表和內心都很優秀的女孩。

我有點崇拜丁曉嬌了,但是,我現在沒有時間給她寫一些奉承的話了,因為我更擔心的是,我哥。

丁曉嬌拿著自己的包,也幫我把我的那個可愛小斜挎包,一起拿著了,雖然我頭還很疼,但是有她扶著我,我心情突然很好,我們甚至還在寢室一進門的右面,那個大鏡子面前照了照。

可此時,鏡子上出現的,卻是一個微笑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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